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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借钱二万我是担保人三年多了,打电话要了几次,始终说还,借条上写明2014年8月还到现在还没还,在这期间内也没什么能证明我要过,现在起诉还管不,能要回来吗?

其他 2017-11-19 10:0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 你可以不管!
  • 从你的陈述看,你已经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现在起诉,法院能够立案,但有败诉的风险。
  • 你好,对保证期间的确定:①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都是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起六个月。②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③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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