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09年7月份我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是一天9个小时,合同约定的工资是每个月900元,奖金另算未注明多少,但是实际我的工资+奖金是3000元。现在我辞职未提前1个月通知公司,公司表示我违约扣我3000元违约金。另外我在工作期间有11个月几乎每天都加班,平均每天3个小时,加班的工资数是按100%给的,工作期间没有双休日,但是规定1年有1个月的休假时间。 我想问一下我现在可不可以索要加班中的另外50%的工资和双休日另外100%的工资(注:我以前领的工资都已经在工资单上签字了)?另外公司扣我的3000元违约金合理不合理。

其他 2011-07-27 12:3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加班工资应当支付,违约金不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因你辞职未通知单位给单位造成了损失单位可以要求赔偿。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沈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