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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以前认识一个离过婚的女人,我们认识了两年了,她也不愿意和我结婚,我给她寄了好多钱,现在她不想和我过了,请问我寄给她的钱还能要回来吗

离婚 2017-11-23 17: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收集有关债权证据和债务人的身份情况证明,及时委托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起诉对方,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强制执行对方财产、要求对方归还债务。判决生效后,可依法委托律师将对方 列入失信人员名单、限制消费名单和禁止出境名单,强制要求对方还款。
  • 按照法律不能,因为你是自愿寄钱给她,是做赠与,没有什么特殊的条件出现,赠与是不能撤销的。如果那个女人现在伤害你的亲人比如你妈妈,打她,虐待她等等,那你可以要回钱
  • 如果是赠予,不能要回,如果是借款,可以追回。
    【追问】什么样的情况是赠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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