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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先天性鼻泪管不通,孩子父亲不予治疗。引发严重的泪囊炎(视力模糊达不到正常视力),在孩子4个月大的时候,孩子父亲对孩子和孩子母亲抢走钥匙赶出家门。孩子母亲带孩子多次找他,要求他对孩子尽抚养义务,也通过当地妇联联系过他,他始终躲避不予理睬。现在小孩一岁多了。小孩父亲不回家了,也没有给孩子花一分钱。请问:这样对家庭、对孩子没有责任心 属于遗弃吗?通过何种方式的法律途径可以要求他对孩子尽抚养义务。以孩子的名义起诉他可以吗?

其他 2009-04-09 10:4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具体情节而定,有可能构成遗弃罪。 可以孩子的名义起诉他,你作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驶该权利即可。
  • 抚养权和监护权是不同的,法律规定生父生母都有抚养和监护子女的义务 抚养子女,一方有权力要求另一方每月支付抚养费(工作收人的百分之二十,百分之三十)监护, 一方有权力要求另一方给予探望子女生活情况婚.离婚后,如果孩子未成年犯罪,离婚的父母都有法律责任。向法院提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我建议你找妇联会求助.属于遗弃以孩子的名义起诉他.法侓优先保护妇女和儿童.
  • 属于遗弃以孩子的名义起诉他
  • 您好,可以要求父亲支付抚养费。由于父亲并不是将无生活能力的小孩独自丢弃,而是连同孩子的母亲一并赶出家门,故不能构成遗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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