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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2008-2011年期间在东莞买了两年多的社保,后来停了一段时间,现在在深圳这边工作并交又一年的社保,请问以前在东莞的社保和现在的社保可以合并一起吗?怎么合并?谢谢

其他 2020-02-29 13: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例如异地社保合并流程: 第一步:参保人跨省流动前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第二步:参保人持缴费凭证、户口、身份证等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接续关系。第三步: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第四步: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将清理申请人的参保缴费是否有欠费并办理养老保险基金划转,终止申请人在当地的参保关系,向新参保地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最后一步: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手续。
  • 例如同城合并社保流程:参保人的社保因同在一个城市,所以现在不用转移,只要原来的单位,把参保人的社保做停,不用办手续,参保人就现在的单位凭身份证号就可以直接上社保。
    也可以登录当地省人社厅、社保局、卫生厅(局)的网站,进行相关政策法规、工作流程及相关要求的了解咨询。也可以直接向那里反映你的问题,寻求指导和帮助。祝你好运!
  • 根据《社会保险法》,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都是可以跨地区转移的、合并的,但是合并时只是不同时间段的参保缴费,不能合并同一时间段的重复参保缴费部分。  当事人多处参保时,可以将前期的参保账户转移到目的地,同时申请办理前后账户的合并账户手续即可,办理完成后前后缴费时长、个人账户余额累计计算(均不含同一时间段的重复参保缴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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