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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了不到一个月,没签订劳动合同就被辞退了,工资的话应该怎么算

其他 2019-03-09 14:51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及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加班工资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用人单位无理由辞退劳动者,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的赔偿金。违法解除的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 未签劳动合同的,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其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如存在未支付加班费,未足额缴纳社保等情况可一并要求赔偿。
  • 单位的行为违法 主张赔偿 根据案情而定
  • 你好,需要,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你好,我想问下,如果在公司一个月都没有做够,也没有签劳动合同,让老板辞退了,公司有权利扣除一半的工资么,老板说这是公司的规定,实习期做不到一个月就扣掉一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第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原劳动法规定的长期合同。
    第三、单项劳动合同,即没有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 首先单位没有出具书面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之前一定要每天准时上下班。拒绝办理离职手续。
    正常辞退你,要支付你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的再加一个月时间。
    如果是违反劳动法辞退的,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金,即4个月
    经济补偿金=补偿时间×你离职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平均工资的算法:是当月所有的应发工资数,就是扣个人保险及公积金以前的那个数。)
  • 你好,可以根据实际工作时间支付工资
  • 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你好,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你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其支付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2倍,建议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可来电详询,了解情况后为你提供解决方案。
    【追问】但是老板给我工资时候告诉我说,说如果在公司干的不到一个月,我应得的工资就必须扣除一半,公司能这样么,还有就是,我是月底去的公司,所以说上个月,就做了四天,他给我发了四天的工资,那时候也没有告诉我说如果干不够一个月,工资会折半的,等到我被辞退了下个做发工资他就告诉我,我应得的工资必须扣一半,说是公司这样规定的,请问这样合计么,谢谢了而且主要没有签合同,老板给我说的,实习期一个月给我7k,过了实习期就给我8k。但是他给我发上个月四天工资时候却说我,做的不好,就给我降低了1k工资,说实习期是6k,那样的话就是转正了才是7k,所以他上面那些给我发的工资都是按照6k算的,
  • 你好,可以根据实际工作时间支付工资
    【追问】但是老板给我工资时候告诉我说,说如果在公司干的不到一个月,我应得的工资就必须扣除一半,公司能这样么,还有就是,我是月底去的公司,所以说上个月,就做了四天,他给我发了四天的工资,那时候也没有告诉我说如果干不够一个月,工资会折半的,等到我被辞退了下个做发工资他就告诉我,我应得的工资必须扣一半,说是公司这样规定的,请问这样合计么,谢谢了而且主要没有签合同,老板给我说的,实习期一个月给我7k,过了实习期就给我8k。但是他给我发上个月四天工资时候却说我,做的不好,就给我降低了1k工资,说实习期是6k,那样的话就是转正了才是7k,所以他上面那些给我发的工资都是按照6k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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