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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父母全款为女儿买房,离婚有女胥份吗

离婚 2017-11-26 10: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新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欢迎来电咨询。
  • 您好,具体需要看当时是如何约定的
  • 房子落在谁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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