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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想咨询一下,某碧**地产公司,今年11月提出“同心共享”,强制要求部分岗位员工进行跟投,根据公司规定,强制跟投金额2万起步,每个岗位跟投数额不同,如没有闲钱,则要求员工借钱或贷款,并强调“该做法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如未按公司要求进行跟投,则公司会对员工进行处理,主要为降职降薪调职”。请问这种做法真的合法吗?2017年5月入职时签的劳动合同,所有岗位均一样,并没有体现所在职位的相应薪资,上面工资标准还是2030元,入职约半年左右,为应付检查,才把合同盖章给到员工手中,这样的合同有法律约束吗?

其他 2017-11-26 11:2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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