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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今年6月21日出了工伤,目前工伤认定已经下来了,但是伤残鉴定还没有做,还在停工留薪期。如今有了更好的就业机会,想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样对以后得赔偿会有影响吗,还可以领到单位给的一次性赔偿吗。工伤保险给的钱还能得到吗

其他 2018-11-01 02:59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但是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
  • 可以得到各项工伤待遇赔偿,详情可以电联
  • 你好,可以申请赔偿。。。
    【追问】您好具体做法就是跟原单位协商吗工伤保险还需要单位申报吗
  • 用人单位未缴社保的:员工可随时向劳动监察举报要求用人单位缴纳,处理结果往往是限期补缴;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费,员工在职期间一旦发生此类情况,相应的费用由社保基金负担。相反,如不缴纳社保,发生了此类情况,用人单位按照社保的标准自行负担。
  • 1、员工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这是《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而劳动合同法是2008年1月1日实施的,故从2008年1月始才有经济补偿的,以前的法律没有规定员工主动辞职有补偿的,故以前的是没有补偿的。 2、支付加班费,东莞地区一般也是仅支持两年的; 3、补缴社保,不能补的,支付现金。
  • 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赔偿劳动者的损失,即:
    1、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的赔偿费用;
    2、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3、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4、根据工作年限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 可以申请赔偿
    【追问】您好具体做法就是跟原单位协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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