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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姐想离婚,但是户口在老公地区,能在娘家地区起诉离婚吗

离婚 2017-11-27 19:0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可以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也可以到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 如果双方不同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的基层法院诉讼离婚。
  • 一般不能,但是早明确双方户籍在哪,是否离开经常居住地满一年
  • 根据民诉法的规定,只能在户口所在地法院起诉
  • 你好,一般是在对方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如果对方离开户籍所在地超过一年以上了,才可以在经常居住地起诉,您的情况是什么呢,可以见面以后再细说,如果闲着麻烦,可以委托律师减去对方户口所在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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