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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请问下,我去年六月份租了一个房子,当时男房东跟我说包物业费的,合同今年三月份到期后没有再签合同,继续三个月三个月的交房租租着。上个月房东老婆突然找我说不包物业,当时合同上也没写清楚包不包物业,物业一个月多少钱。我现在不想跟他们扯皮了,就直接搬走了,押金也不要了,她说要报警,我有法律责任吗?

其他 2017-11-28 11:0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未续签书面租赁合同,承租人支付房租,出租人收取房租未提出异议的,双方形成不定期租赁合同,不定期租赁合同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您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房东退还押金及未使用期限的房租。
  • 您好,看合同怎么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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