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2007年7月刘某父母的单位集资房翻新,扩建30平方要交3万元。刘某于同年8月交了两万元并与父母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以8万(100平方米)的优惠价卖给女儿刘某,由刘某交3万的集资款,如果刘某的婚姻关系是男到女方落户,则买卖关系转为赠送关系。同年12月刘某与邓某(男方)结婚,2008年1月由邓某交了一万元集资款,刘某又与父母签订了赡养协议:刘某分得集资房,刘某与邓某所生小孩跟女方姓;刘某的弟弟分得老家房产,刘某与弟弟共同平均赡养父母。房产证从07年8月交集资款时就由父母的名字改为了刘某的名字,但到2001年才取得房产证。刘某跟邓某离婚时这房产该怎么分?

离婚 2011-07-28 17:0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长沙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