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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个二婚,今年45岁、今年4月份别人给我介绍了一个对象、当时我给了4.8万的彩礼,半年时间过去了,她说不过了,她彩礼一分也不退、我就想问一下这个彩礼她是不是必须退?

离婚 2017-11-29 10:4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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