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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日与卖方在中介处签订了合同,并交付了5万定金和1万2中介费。25日卖方又说要先交40万元首付款他好把公积金还了把房产证取出来才好进行交易,所以又给他40万。28号卖方到中介说房子卖便宜了,说他房产证上的共有人没签字,该合同无效,要毁约。请问该合同有效吗?

其他 2017-12-01 10: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合同有效,但是共有人不配合将来无法完成过户,可以根据合同向签字人主张赔偿,详情请来电或当面咨询。
  • 在实务上会有一定的争议。但是多认为合同是有效的。
    【追问】中介可以作证,而且他们一家四口生活在一个家庭里。
    【回答】可以主张合同有效。
  • 依据最近的司法案例来看,一般认为:购房人通常情况下难以得知签字一方是否故意损害另外一方的权利,同时由于房产的价值较大,认定夫妻之间有互为代理的权限也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所以认定合同效力的关键是该房产登记在了谁的名下。 一、不动产物权以公示为原则,当由夫妻一方签订买卖合同时,购房者有义务审核房屋登记在哪一方名下。当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或者登记在非合同上签字方名下,那么购房人仅与夫妻一方签订合同,而且在没有得到夫妻另一方授权的情况下,不能轻易认定购房者为善意,因为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权处分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权处分的人在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所以,该种情况下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需要经过夫妻另一方的追认。 二、如果房屋登记在夫妻中的签字一方的名下,那么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因为购房人只负有对房屋产权状况形式审查的义务,《物权法》规定房屋的产权证书是享有不动产所有权的证明,购房人可以相信房屋买卖合同中的出卖人是唯一的产权人,有权处分该房产。购房人没有义务去审查出卖人是否已婚,转让的房屋是否为只登记在一人名下的夫妻共同财产之类的信息。如需更详细咨询,可以来电或者通过手机号加我微信详谈
    【追问】卖方的房产证上是夫妻俩和儿子的名字,签合同是夫妻俩去的,儿子没去,合同钱父亲打了电话给儿子的,儿子是知道的,不过他现在反悔说儿子不知道,说合同无效。请问现在卖方是否应该赔偿我违约金和损失费
    【回答】儿子多大了你知道吗?基本上可以说你是符合善意取得构成要件的。即便不构成,那对方也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责任
    【追问】儿子将近30了,而且合同过后和中介一起去他家拍照留证时他媳妇也在家,并且媳妇说家里什么都不拿走,全留下。这应该也是他儿媳知情的证据吧
    【回答】那中介可以作证吗?我个人觉得完全有理由相信对方是知情的,他们是不是生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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