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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几年和员工共买一套房子,当时他说他年轻可以贷款,于是房产证上写了我们两个的名字,钱大部分我出的。现在我想卖掉房子,但是我的员工要求按现在市价的一半,这显然我是不愿意的。请问有没有办法帮我拿回房子。

其他 2011-07-29 16:41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拿的付款还贷记录,证明自己的份额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零三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第一百零四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根据103条你和员工属于按份共有,根据104条按照出资额确定份额。所以,只要你保留有当初购房出资的证据,就可以按照出资比例分配房款。
  • 《物权法》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没有约定,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 所以,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确定你的份额。并且分割房产。如在上海,可以和我联系。
  • 不可以的
  • 你的份额应当你享有。
  • 拿的付款还贷记录,证明自己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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