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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了一年,由于工作原因,租了三个月,不想租了,是压一付一,合同中说,签约之日起,甲方双方不得解除合同,如甲方中途要求收回房屋,应该提前30天通知已方。甲方应退换剩余房租租金,并赔偿两个月的房租作为违约金。如果乙方需要退房,必须提前30天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并支付两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甲方退还未满租金。我是乙方,但房东告诉我不退押金。到底该不该退

其他 2017-12-04 15:1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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