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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被别人打伤了,轻伤,派出所达成了调解协议,赔二十万,给了十万,剩下的十万明年三月给,案子到检察院了对方总是找我麻烦所以我就没去检察院签字,检察院起诉到法院了,法院说对方说我是摔伤要求重新做法鉴,我就写了一个和解后他如何对我的不是真正悔改的材料,还给了一份我被打后的照片,告诉法院我被打成这样怎么可能是摔的。我这个影响和解协议达成的民事赔偿吗?和解协议还有效吗?

刑事辩护 2017-12-05 10:5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报警处理,申请伤情鉴定: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你好,建议及时向警方报案处理,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打人者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立案后,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 轻伤属于刑事案件了,构成犯罪。你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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