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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合伙企业解散后关于资产分配的纠纷

其他 2019-08-16 01:23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你好!普通合伙企业解散后,首先必须清算,然后才能搞资产分配;如果就分配问题达不成协议,可以依法起诉。主张怎么分配的理由是什么,有没有证据证明。你可以加我的微信,方便为你提供更深入的建议。
  • 您好,请问你具体发生了什么纠纷?我需要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才能给你更好的建议, 你方便的话的建议你直接来电我们详细的聊一下具体的细节方面,来电免费。 如果能够帮助到您,还望您采纳!
  • 你好!有合伙协议吗?一般按协议来,为什么要解散呢?其中有没有人有过错?我需要了解您具体的情况,需要您来电详细咨询,我将为您具体分析,来电免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 你好,你们之间是否有签订合伙协议?方便的话,建议来电免费咨询,具体情况您可以跟我详细描述一下,希望能够帮到您保护您最大的权益。
  •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八十六条 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   合伙企业解散时可否均分债务?合伙企业解散时可以均分债务,但是必须按照以下流程:  1、首先按照合伙协议,有合伙协议,按照合伙协议;  2、没有合伙协议,合伙人协商。合伙人协商不能的按照出资比例,出资不明确的平均分配;  3、如果在有异议就诉至法院。  必须按照这个流程,另外不能把债务分配给一个人或者部分人,另外无论债务怎么分配只是对内部产生效力,不得对抗第三人。  根据《合伙企业法》可知,合伙企业解散后,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解散时的财产清偿顺序参考如下法条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第二十八条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第二十九条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二)所欠税款;  (三)其他债务。  第三十条 清算期间,个人独资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目的无关的经营活动。在按前条规定清偿债务前,投资人不得转移、隐匿财产。  第三十一条 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第三十二条 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十五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八十九条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分配。  第九十条 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九十一条 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九十二条 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也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清偿。  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一般来说会依照合伙协议进行资产分配,如果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 你好,这个要按照合伙协议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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