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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的是安置房,但是婚前父母的老房子就拆迁了的,房子又是以夫妻的名誉分得的,但是房子补的价差全部是我们家父母补的,男方没有出分点钱,现在叫他把房子装修了,大家好好的过日子,要不大家就分居两三年都好好的在想一哈,他却不同意装房子,还说我不是拿钱来买老婆,现在他却要提出离婚,我想请问一哈关于这个房子的问题现在怎么处理,他如果想分得房子,怎么办,而且我们还有一个不到一岁的女儿呢

离婚 2011-07-30 17: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从你所提供的情况看,这套房屋现在应该是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应平均分割;另外上房屋的补差部分,是你父母出资,可以作为你们夫妻的共同债务,由双方平均分担,但这里存在一些细节处理问题,建议你最好当面或电话咨询专业律师。
  • 以夫妻名义分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各半分割。
  •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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