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2009年2月4日,一7岁男孩小东擅自玩弄火机,将邻居房屋全部烧毁,当时小东父母都在外省务工,小东由姨妈代为看管,火灾发生后,小东的母亲已经从外省返回。受害邻居以小东与他姨妈居住为由,向小东姨妈提出全部赔偿其受损房屋,并提出赔偿36000元的要求(邻居5年前以3000元钱买回别人两间半两层高的旧木瓦房子,装好后加上各种费用不超过10000元),同时受害邻居以无处可住为由于2009年3月29日强行搬进小东姨妈家住,擅自动用小东姨妈家生活用具自行煮吃。问题:1、在该事件中,小东姨妈是否负有法律责任,如有责任是多大?2、小东父母亲对该事件应负多大责任?3、邻居对小东姨妈的行为该负什么样的责任?

其他 2009-04-10 07:5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