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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孩子二十多了,没离婚,和别的女人同居,一年多,并怀孕六个月,因缺氧水,流产,现在两个人还住在一起,这两个人违法吗,应受到法律的制裁吗

离婚 2018-08-11 09:49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两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会涉嫌重婚罪。
  • 男方涉嫌重婚罪
  •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是指已经结婚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二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指没有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在第二种情况下当事人必须是“明知”,否则不构成此罪。因此,如果双方同居,且一方或者双方均有结婚且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结合上述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即可认定出是否构成重婚罪。
  • 1 跟男人同居---离婚,不用去法院起诉离婚,自己离开就是了。(因为你们结婚没有经过法 律程序,离婚也不必走法律程序),
    2 如果同居又打算分开,存在财产、孩子抚养等问题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解决。
  • 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应该对另一方忠诚的。婚外情如果你拿到配偶重婚的证据的话,可以告他重婚罪,可以判刑的。但是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当然如今结了婚还傻乎乎的和第三者领结婚证的人已经很少了。所以你只要能证明配偶和第三者“以夫妻名名义同居”,就可以告他重婚!不过这个难度确实相当大。
  • 基本属于民事和道德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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