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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交警判我主他次要责任,保险公司已经赔付完了,他又起诉我要停运损失费。我怎么办

其他 2017-12-12 13:4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车辆虽然可以得到维修,但修的再好,也无法达到该车事故前所具备的规格、性能、舒适度、安全性能等要求。而且如果该车在销售市场上再次销售的话,对于发生过事故的车辆总比没有发生过事故的车辆价格要低一些。因此肯定车辆贬值损失为法律上的直接损失,由此应的到相应的赔偿,但具体的赔偿数额并不能由原告自己说了算,要通过专业的司法鉴定方能确定。
  • 你好,停运损失费,顾名思义就是营运车辆在发生事故后到正式上岗间停运期时间的费用,需要注意的是,停运时间是从被撞那一天起计算,直到可以恢复营运为止,其间的定损、拆解、等待配件的时间均需要计算在停运时间内,一般以天数作为计量单位,按照车辆每天值得注意的是,很多地区,如北京的营运车辆单位(出租车公司),会为司机发放工资和燃油补贴,所以真正的停运费用应在车辆营运费的基础上减去各类补贴及薪资。
  • 如果已经赔了误工费,索要停运损失就有问题。具体可致电或微信(同手机号)咨询,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 你好,对于出租车的法律规定比较特殊也很专业。不能单纯理解为误工费,太笼统,因为出租车属于营运车辆,法律规定营运车辆可以主张营运损失。该损失应当以合理的维修期间为标准,具体计算应当包括该期间出租车向公司缴纳的“份子钱”即承包费,还有在此期间出租车司机的纯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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