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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因头痛到医院做了核磁共振,查出有脑梗塞和可能有脑出血,但不确定是否有脑出血。入院第6天医生才让做了次增强CT,才确认说是蛛网膜出血。然后也没有采取什么措施来治疗,还是继续输液体。医生也没有告知家属这个蛛网膜出血有多严重,更没说会有二次出血的危险。这个时候父亲已经不头痛,跟正常人基本一样了,每天有说有笑。医生进来查房都说我父亲的病没什么大问题了。 可是到了第十天早晨的时候父亲突然头痛厉害马上就失去知觉,这个时候医生才告诉家属是二次出血,就快不行了,给我下了病危通知书让我签字!父亲在中午1点去世。 之后我向医院提出要求拿出所有病例复印件,发现医院在拿病例的时候时间很慢,等了差不多1个小时了也没拿到。等我都拿到复印好的病例时,发现在刚入院后医生跟我谈话的诊断书上,有新加的字。很明显能看出是新加的字。 想咨询下律师我该怎么打这个官司。

其他 2011-07-31 23: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医生有向家属或病人通报病情的义务,家属或病人也有知情权,如果未告知,则有过错,须承担赔偿责任
  • 如你所说,医院还是有一定过错的,至少误诊是肯定的。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协商处理。
  • 蛛网膜下腔出血,有再次发生的可能。一般很难预料和预防。入院病历上的诊断的修改要看是改了什么样的内容,对医疗行为有无实质性的影响。建议请医疗律师介入,不要盲目提出鉴定或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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