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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结婚4年,有两个孩子。现在要买房子,首付是公公婆婆出,其余我们按揭。老公要在房产证上写他自己的名字,这样的话以后房子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吗?

离婚 2017-12-13 17:5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婚后取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新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欢迎来电咨询。
  • 房屋在司法实践中大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部分视为对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离婚分割时可以出资父母的子女一方适当多分。
  • 婚后你们共同还贷的房产是共同财产。
  • 您好,婚后购买的房子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至于首付款可以视为赠与或者借款。
  • 婚后还贷部分及对应升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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