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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背景说明:2016年10月11日家人和广东中山某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2017年12月8日公司口头通知说部门业务由于要转型要外包给第三方机构去处理,所以我们部门的人员就作集体辞退处理(也可以让我们继续在外包公司工作,但是待遇和福利都相差好多),外包公司进场时为12月20日左右,所以如果不选择在外包公司工作那就是工作到12月20日。二、以下是一些补充1、和公司签订的合同说明的是固定期限合同,但是合同上的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试用期时间都没有填写。2、同时合同上也没有注明薪资情况,但是每个月都有通过指定银行转账汇款。3、1968年9月11日出生,女。4、不符合合同法规定的辞退情况。请问在这种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条例的说明:1、能否获得经济补偿金,如果可以,能补偿多少个月的工资?2、能否获得双倍的经济赔偿金?3、能否获得2017年度的年终奖以及年奖补贴。谢谢了!

其他 2017-12-14 16:5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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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发生劳动纠纷,应该先和单位协商处理,在协商处理的过程中注意搜集好相关证据,比如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证明工资水平的证据,如果单位有违法行为,可以进行录音等证据搜集工作,然后去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电话咨询本人
  • 你好,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双方协商约定处理。协商不成的向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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