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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有关同居关系的问题。母亲于2015年去世,父亲于当年未办理结婚证与一小10岁的外地女同居。现两套房的租金由其收取。有两处房产(一处有房产证,另一处属集体所有)已办理公证给我,未办理过户。现该女人要求父亲过世后要收取两套房的租金及一笔补偿费用且要我们为她养老。但未签订任何协议。母亲在去世前有留下纸质遗嘱且有父母双方签字,遗嘱上明确将两处房产归我名下,问题1该女人提的要求是否有效2该怎样争取集体所有的房产全额归到我名下3父亲去世后能否将房产份额该给她,我们该怎样提供材料应诉该女人!谢谢!

离婚 2017-12-14 17:1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您好,第一,那个女人与未你形成继母子关系,且房屋已公证给你,无权要求。第二,已遗嘱公证,集体所有房在你父亲死后,归你所有。第三,你父亲的房产份额需再行遗嘱公证,才可以给那个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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