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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患双侧股骨头坏死,去六院找A医生看病治疗,A医生把我安排给他的徒弟B医生进行手术。于2016年12月份由B医生做了左侧带血管腓骨游离手术,成功;于2017年3月做了右侧带血管腓骨游离手术,但手术后感染,之后由B医生进行清创手术、药物治疗,让继续观察,一直到现在已经9个月了,腿依旧不能活动,疼痛难以入睡,一直躺床上由人照顾。所以于17年12月18号我找了A医生,A医生说要重新进行人工股骨移植,不能再拖下去了,说不重新手术基本难以恢复行走。那么:B医生只字不提重新手术的事,一直让我吃药观察,耽搁病情花费更多的钱,而且相当于之前的手术白做了,这样能不能算手术失败得到赔偿?并且:1、右侧术前医生忘记重新拍核磁片,手术用的是去年的片子。2、术前验血有显示有炎症,医生也直接安排手术了。这些能不能证明医生不负责任,他的过错?

其他 2017-12-19 13:37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建议采取如下措施:1、复印客观病历,2、封存主观病历和输液、输血残液,3、起诉到法院,4、由法院委托进医疗损害责任过错鉴定或医疗损害技术责任技术鉴定,5、依据鉴定结果要求赔偿。6、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 如医院存在过错,则医院应承担您的赔偿责任,如医药费、护理费、修复费、精神损失费等,建议委托律师进行民事诉讼,要求有关赔偿及损失赔偿,可来电咨询,为您进一步分析
    【追问】那委托律师要先支付费用吗?大概多少钱?按我提供的情况,能不能胜诉?
  • 如果可以证明是医疗事故或者院方有过错,可以主张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等。可以委托律师通过诉讼维权,有关费用及流程问题可以来电进一步咨询
  • 这些难以直接证明,通常需要鉴定确定医院有没有过错、有多大过错等。
    【追问】那要怎么鉴定?得多少钱?
  • 如医院存在过错,则医院应承担您的赔偿责任,如医药费、护理费、修复费、精神损失费等
  • 可以运用法律手段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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