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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2016.10.27进入北京某一家外包公司做技术岗位,于2017.3.12离职,但离职并非我本意,是公司给一张书面让签字,就可以拿到薪水,自始至终我都没有想过要离职,也没有写离职证明。我的问题是:1.公司和我没有签合同2.试用期是两个月,一直延迟到离职时间,都是处于试用期,有一张薪资报酬单,但是不见了,说是六千五,只有一个月拿到百分之九十,其他都是百分之八十的薪资3.我们公司没有打卡记录,但是工资卡有交易明细4.距今都已经九个月了,不知道还可以处理吗?请问各位师傅,我这个情况该如何处理?

其他 2017-12-19 22:0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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