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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认全责,交通肇事后伤者已经出院快一个月了,但伤者家迟迟不到交警队,导致我的车被扣了快一个月了不能提车。交警队说必须伤者家到场才能开事故认定和放车。请问我该怎么办嘛?

其他 2017-12-20 14:2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 你好,新交法规定,交警扣车的目的仅仅是为了取证调查交通事故原因,如果事故原因已查明,交警无权再扣车。交警对双方赔偿问题,只有在双方都愿意的情况下,才组织调解。交警无权以赔偿为由扣你的车。最佳方式:先找办案民警,要求出具责任认定书,并要求办理放车手续。
  •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
  • 交警说的不对,伤者来不来不影响放车
  • 还是和交警队沟通,看看对方不来能否下事故认定。具体可致电或微信(同手机号)咨询,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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