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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27日,广西省百色市林县李说家里楼顶有一台旧空调需要拆掉并安装新的空调。维修店老板谭安排两个徒弟周某、李前去拆装。在操作过程中,插电开机调到制冷模式,目的是为了收回雪种(氟利昂)。当打开外机时,李某遭遇电击,周某把李某拨开放在瓦背上之后,叫李帮忙。李上到楼顶查看了一下李某,确定发生意外之后才开始拨打120 ,谭某十分钟后也赶到现场。三人把李某从楼顶抬下,大约十多分钟,救护车赶到,到达医院后,李某已经不治身亡。如今,死者家属要求李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条款做出相应的工亡赔偿,多次协调未果,李拒不赔偿任何相关费用。 我请求社会热心及正义人士能热心的帮帮我,教我要怎么做才能维护死者及死者家属的权益,并得到一个公道!

仲裁 2011-08-03 09:4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涉及李某与维修店之间、维修店与周某、李某某之间的法律关系
  • 从你所述来看,李某不应赔偿。
  • 可以起诉到法院维权。
  • 本案涉及李某与维修店之间、维修店与周某、李某某之间的法律关系。以下回复供你参考: 1、如果李某与维修店之间是加工承揽关系的话,李某不承担责任(除非李某存在过错),因为李某只与维修店存在加工承揽关系(维修店拆旧装新,李某支付费用)周某、李某某代表的是维修店; 2、如果如果李某雇佣周某、李某某过来干活的话,李某才承担相应的责任。 2、周某、李某某是维修店老板的徒弟,如果与维修店存在劳动关系的话,可以考虑从工伤的角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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