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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借给朋友一笔钱,他有写欠条,欠条上面没写身份证号,我是在厦门借给他,而他是晋江人,他人住在厦门房子的产权是他老婆的名,我要到哪起诉他,

其他 2011-08-02 13:0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到对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 只要他在厦门居住一年以上的,就可以在厦门起诉。如果你能证明借钱地点为厦门,也可以在厦门起诉。
  • 如在厦门居住一年以上,可在厦门的法院起诉。如房产在结婚后购买,可将其老婆作为共同被告并申请对房产进行诉讼保全
  • 1,若他人在厦门住满了一年,可以在厦门起诉他,若他的房产是在他的婚内买的,可以起诉他太太,要他一起还钱。 2,具体可以与律师联系,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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