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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导致老人五级伤残,今天周岁62,生活在农村。老人生活不能自理了,需要儿女照顾,儿女生活在城市那老人的赔偿金能否按照城市标准

离婚 2017-12-22 11:09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因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当事人,属以下情形之一,可以按城镇标准赔偿。 1、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并在城镇务工、生活; 2、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不以农业收入为生活来源; 3、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年龄女在55周岁以上,男60周岁以上及未成年人; 4、在城镇经商一年以上; 5、户籍所在地基层组织系村民委员会,但本户已被征地; 6、户籍属于成都五区农村户口,未被征地; 7、外来务工的建筑工人,在一个或多个建筑工地连续务工超过一年; 8、虽然居住在农村,但就职于某单位超过一年,以非农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 你好,是以户籍为赔偿地的
  • 你好 那不可以的
  • 不能。。。。
  • 你好,伤残赔偿金的确定是按照伤残者所处的生活区域的纯收入标准来确定的,并不是按照扶养义务人的纯收入标准来确定的。
  • 你好,1、人身损害赔偿的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是以户籍登记为原则,以经常居住地为补充; 2、被害人如果是农村户口,但在城市经商、居住,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有关损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 3、法律依据:《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函》规定:在城市经商、居住,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均为城市,有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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