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3年前,一个朋友开画室、手工艺术品,小店小本生意,卖的也不太好,我给拿了几万元钱,合计能帮上忙,以后好起来一起做;当时好像也没写什么协议;我也不懂那行,所以都是他在经营,经营不到1年小店黄了,他人也不见了,一直没和我联系;请问我们这种是合伙关系还是借款关系,以什么来确定关系;这种情况是不是给他的钱就没法要了;现在看网上的合作案例,说有的人在别人给投资后,亏损了还要求投资人继续给他钱,这和我的情况一样么,等待答复,谢谢

行政诉讼 2011-08-08 16:0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合作,双方要共同经营共付盈亏,承担连带责任 借贷,你不需要经营,不管对方赔还是赚,都要支付你投入的钱,这是最根本的区别
  • 你好,依你最初本意是想合伙,但没有书面协议,但因亏损造成你所投的资没有回报,对于事实来看,应当是合伙,但没有证据,对于从法律上看,从对你有利的角度,可以认为是借款,这样你可以向他主张还款,但一旦认定合伙,你们要共担风险,所以此投入你就无权过问主张了。
  • 你好 合伙要求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 从你的描述来看 没有这种情况 所以 我认为属于借款关系更适当些
  • 是合法还是借贷,关键看你们当时是如何约定的?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沈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