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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是个人账户公积金交了半年了不想交了能把钱全部取出来吗?

离婚 2020-07-10 19:0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已经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公积金是不能再提取的。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 公积金在以下条件可以提取
    (1)要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已经离休、退休的;
    (3)已经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已经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变业满五年的;
    (5)已经出国、出境定居的;
    (6)个人户口迁出本市、县区域,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7)本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职工其他住房消费。
    2.提取公积金需要的手续如下
    (1)对于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储存余额的,应当凭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向管理核心提出申请,去管理核心办理。
    (2)到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门或房屋委托代管单位出具证明,以证明其自住房的确需要大修;
    (3)到房屋修缮公司开具修缮预算证明,以确定所需费用;
    (4)借款人持上述证明、个人贷款申请、单位担保证明、借款人经济收入证明等到主管部门申办贷款;
    (5)主管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批意见,确定贷款额度、偿还期限和偿还方式;
    (6)经过银行办理有关手续。
  • 第一、劳动法没有住房公积金的相关规定,住房公积金主要规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单位应当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具有强制性,这里的单位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第二、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想了解更多请阅读《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在网上搜一下就有。
  • 这个一般是不可以的,具体和社保部门沟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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