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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去年九月开始在一家 民营店上班,面试时说上班时间7:50~12:00,13:30~18:00,因为是销售行业,不给签合同,每月只有300的保险现金,底薪1900,每月工资要拖到下个月月底发,如果在休息时间老板和领导看到你在休息就会语言上怼我们,每晚上最晚加班到凌晨,加班是没有加班费的,节假日正常上班没有补贴,在节假日生病休息请假在每月三天休息范围内领导每次都很不情愿让我们请假,一天24小时,领导能剥削17个小时给工作,还觉得我们做的不到位,每天早晨开会言语上伤害我们,而且前段时间老总请来一个法律顾问还想着再怎样钻劳动法的空子。。现在有一个分店换了新领导,全部换成他招进的新人,挤兑两个老员工,由于他跟我沟通不及时,把事情问题都归到我身上,新领导跟人事说让我走,我自己性子急一气之下生气辞职了,现在扣着我一个月工资不给我,财务就是老板娘,莫名奇妙现在扣了我300,说工资还不能给我,只要是离职人员从来没拿过本应属于我们得完整工资,到可以领工资时间财务还要扣我们500押金,三个月之后给,可那是我们辛苦挣得工资,不应该要吗?想知道我怎样才能让全友给我工资?全友这样剥削劳动力合法吗?

离婚 2017-12-27 12:3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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