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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这样的,我们生活在一起有二十年了,小孩有一儿一女,小的都已经上高中了,只是没有结婚证,因感情不和,老公殴打,想与他划清夫妻关系,也就是离婚……

离婚 2017-12-27 10: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是指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单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在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对子女的抚养、教育、医疗费等的问题上未达成协议,离婚诉讼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人民法院受理后一般采取两种方式解决:一是调解离婚,是指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在法院的调解下,就财产分割、子女养育等问题达成一致,人民法院批准其离婚并制作离婚民事调解书,作为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法律文书。二是判决离婚,是指人民法院在调解无效的情形下,就离婚案件的具体情况就夫妻共同财产和子女养育等作出离婚判决。   判决离婚后,人民法院自立案之日起1-3个月作出判决,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你这种情况属于同居而非结婚。所以不能提起离婚诉讼,而应当提起抚养权诉讼,起诉对方要求将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处置,由一方进行抚养,另一方给付抚养费。
  •   如没有结婚登记的,可以按同居关系处理就可以。如对子女抚养问题、对共有财产的分割达成一致的,自然分手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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