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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给我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一直不发,现在要解聘我们,该怎么赔偿

其他 2017-12-27 10: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公司应当支付你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协商未果的搜集固定好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据,申请仲裁就好。
  • 你好,可以先让老板写欠条或者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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