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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电动车和对方小轿车发生碰撞,交警判对方全责,误工费方面我现在有事故前三个月的工资证明(税前17992元,税后14157),完税证明(按税前纳税共计纳税779.9元),医院开的病假单(14天),单位出具的休假期间(14天763元)的工资证明,但是对方还要我出具事故后一个月的工资单,个人认为事故后一个月的工资单并不能反应我的收入损失(因为我们的年终奖,半年奖和季度奖现在在工资单上还反应不出),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能主张多少的误工费?是否一定要事故后一个月的工资单?我的奖金损失该如何计算(难道等年底的工资单)?请各位高人解惑!

其他 2011-08-03 13:5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一根据你的工资单或者单位的工资证明。二,根据你的纳税凭证。三:你始终没有搞清楚一个时间概念,要你提供的是你事故发生前一年的收入证据,不是你事故发生后的收入凭据,所以从法律上说,这些凭据早就应该已经存在了。事故前不是事故后!!!
  • 你好,按你近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奖金很难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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