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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离婚,但是他不想,小孩我也想要,请问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7-12-28 18:0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同时,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
  • 你好,要看孩子多大了,平时谁照看孩子,要综合分析。
  • 离婚有两种方式:1、协议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写好离婚协议书,离婚双方亲自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2、起诉离婚。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同意离婚但是对离婚后的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的话,可以起诉到法院离婚。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夫妻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由母亲来抚养。两周岁以上的子女法院会考虑给经济能力和教育环境比较好的一方来抚养。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需要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 对于夫妻离婚孩子抚养的问题,如果是法院判决的话,那是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给条件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抚养。
  • 在我国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既然对方不愿意离婚而您坚持离婚的,那么协议离婚已经行不通,那么您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且要求法院对于夫妻财产进行分割,对于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处理。因为对方不愿意离婚,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并不是所有的起诉到法院的离婚案件法院都会判决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性,法定的离婚事由包括(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情形。如果没有上述情形之一,法官认为您与对方的感情没有破裂的,那么是不会判决离婚的。如果法院认为您与对方的感情已经破裂的,那么法院会判决离婚。离婚时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以归母亲生活为原则。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孩子,抚养权首先由父母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居住状况、个人素质、与孩子的亲密程度等因素做出判决,以最大限度地实现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原则,至于法院会将孩子的抚养权判归哪一方,我们无法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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