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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作为前几天造成了一起交通事故,受害者要求我赔偿他的医疗人身损害费用,咨询一下交通事故人伤赔偿咨询应该如何赔偿啊?

其他 2017-12-28 20:00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1、致受害人伤残的,其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可以按期伤残等级,一级的按100%计算,二级的减少10%,依此类推,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标准的50%计赔。   2、致受害人死亡的,其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可以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死亡补偿费规定标准的50% 计赔。   3、致受害人流产和致受害人的特定纪念物品丢失或者毁损的,其精神损害赔偿数额要以按因流产的实际费用和特定纪念物品的实际价值适当计赔。   4、在审判实践中,法院在审理精神损害赔偿方面因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都主张赔偿数额不宜过高,但当事人在起诉时动辄提出索赔几万元以上甚至百万元精神赔偿金的请求,最高人民法院施行的《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以侵权人的过错程度,行为后果,赔偿能力及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该司法解释的施行,为人民法院判决提供了依据,但同时赋予了法院的自由裁量权,由于没有明确赔偿数额如何计算,有无最高或最低限额等问题,事实上增加了处理难度。   5、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裁决,以法官自由裁量权的使用为转移,因而在审判实践中,它便会使法官存在滥用自由裁量权,凭着主观直觉或同意不断作出自由裁量决定的现象,虽然交通事故案件中影响受害人精神伤害程度的标准个案千差万别,但法官司要综合事故后果,责任人大小(含过错程度)赔偿能力来作出认定,前者事故后果和责任大小容易掌握;后者赔偿能力,由谁负责承担举证责任及如何认定难于掌握,这时,一审法官以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判决结果,也可能被二审法官以自由裁量权轻易取代。  相关知识阅读:交通事故找谁赔   1、对事故后果负直接责任的驾驶员,驾驶员本身就是车主,就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2、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驾驶员在执行机动车所有人交付的交通运输任务时,因违章行驶引发事故,那么驾驶员一般只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不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应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赔偿,但是道路交通事故是由于驾驶员违章驾驶而造成的,由于违章行为的违法性以及驾驶员的主观过错,所以规定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全部费用。 2017双鸭山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您可以参照上述标准进行计算。
  • 对于哈尔滨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2017的问题,答案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1.残疾赔偿金性质的确定   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还是精神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是以《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为依据,确定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指对因残疾而导致的收人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给予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否定了法释[2001」7号《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残疾赔偿金的定性。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再次对残疾赔偿金的性质予以确认,明确规定残疾赔偿金属于财产损害赔偿,而不属于精神损害赔偿。
  • 1、接下来我应该做什么?是等待伤者家属跟我联系,双方协商,还是等交警叫我去协商解决? :等候交警调查,你协助介绍事实,有事故认定,你提供保险公司有关联系方式,这样诉讼解决,利于你的保险公司直接赔偿对方。 2、后续事件的流程。出事儿后第一时间我报险了,然后保险公司介入,开了个保险单,把报险报销的时候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都列给我了(保险单背面划了几个项目) ,此后就没有再出现,他们说要等交警处理完了他们再介入,是这样吗? :等候对方去法院起诉吧。 3、还是保险的问题。我有交强险和商业险(三者和不计免赔都有),商险额度应该是20万,在网上看,事故发生后,人伤首先要生效交强险,就是保险公司陪我10000,我可以用着10000支付对方医疗费或者其他费用,这个需要相关材料吗? :不用,对方起诉,保险公司直接赔偿对方。 其次商业险和交强险可以分别生效吗,还是只能有一个生效,我的理解是两者是两种险没有直接连带关系,应该是可以直接生效的,不知道我的理解对不对。 :根据交通事故人伤赔偿咨询,交强险限额之外的,由商业险赔偿。 4、赔偿费用。这事儿虽然是小事儿,但是过程中,会产生很多费用,按照网上查到的,应该会产生: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辅助器,康复护理费,继续治疗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浙江查到的),这些费用保险公司都会全额赔付我吗? :赔偿给对方的。 这其中的必要单据我肯定跟伤者及其家属所要,最关键的,这些费用由谁确定? :由法院根据对方证据情况判决。
  • 及时报警处理,由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然后就赔偿事宜协商不成,伤者可以起诉对方车辆的司机、车主和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医药费、营养费、伙食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以维护你方合法权益
  • 您好,具体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辅助器,康复护理费,继续治疗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 事故责任怎么划分的,车辆保险情况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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