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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律师:夫妻双方感情一直很好,就是结婚3年未生育,夫妻双方经有关医院检查是因为男生身体问题导致未生育,于是女方因此原因提出离婚,请问男方有权提出赔偿吗

离婚 2017-12-29 16: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我国婚姻法对离婚损害赔偿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并通过列举的方式将哪些情况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告诉我们。如,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四种情况。   离婚过错赔偿是一方在存在过错的,对另一方造成损害得情况下,就造成的损害进行的赔偿。所以,离婚过错赔偿应满足以下条件才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1、 需要一方存在过错,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此时的过错有以下几种: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四种行为。必须是以上四种行为才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对于那些一夜情、嫖娼、通奸、偶尔家暴、偶然虐待的行为,是不满足申请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的。   2、 一方因上述行为遭受损害。此时必须有证据证明遭受的损害是因上述四种行为,且达到一定的精神损害。没有证据证明遭受精神损害,只有口述的,不满足申请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   3、 必须双方离婚,不离婚的不能申请离婚损害赔偿。
  • 您好,若男方不同意离婚,女方可以去法院起诉,男方无法生育要求女方赔偿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 是男方原因引起的不育,且女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过错,则女方不需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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