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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欠债跑了,手机关机,一周了找不到人,催债的每天电话骚扰我,还有找来家里的。他欠了多少钱,欠了多少家,钱用在哪了,我都不知道。我现在想离婚,可是找不到他人,起诉离婚的话,他人不到场,能判离婚吗?还有我没工作,有个3岁孩子,一直住在娘家。他欠的债,我用还吗?还的话用还多少?全部?还是一半?

离婚 2017-12-31 23:53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双方沟通协议离婚或向法院起诉离婚,协议离婚: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带各自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照片,离婚协议。 起诉离婚:向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 1、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没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还能够维持,有和好的可能,即使一时调解无效,也不能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你好,没有用于共同生活,不需要承担,可以起诉离婚
  • 你好,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下列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应属于个人债务,另一方不承担还款义务: (1)夫妻一方为了赌博而背着配偶向第三人的借款。(2)债权人与夫妻一方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3)夫妻对婚后财产约定为归各自所有,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4)符合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5)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用于没有法定扶养义务人的生活、医疗等费用的。(6)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用于其人消费的。(7)其他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 欢迎来电咨询。
  • 他欠的债,你用还
  • 你好,可以起诉离婚,没有用语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不是共同债务,不需要承担。
  • 你好,可以诉讼离婚,如果对方不到庭第一次一般不判离婚。如果证明债务未用于共同生活,无需偿还。
  • 你好,可以诉讼离婚,如果对方不到庭第一次一般不判离婚。如果证明债务未用于共同生活,无需偿还。如需帮助,可来所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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