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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满劳动者辞职不与用人单位续签合同,要求经济补偿金

其他 2018-05-03 19:2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以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为理由提出辞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劳动者没有法定理由不续签,没有经济补偿
  • 公司如果不拖欠工资,缴纳了保险的情况下,公司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   劳动合同到期了公司不续签的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主动辞职,没有经济补偿
  •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劳动者主动辞职,没有经济补偿。条款如下: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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