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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合同约定的收房日期:2009年6月1日 2 开发商制定的收房日期:2009年6月6日 3 本人实际收房日期:2009年10月1日。 延期收房原因是房屋质量未达到要求,本人手头开发商工作人员2009年9月26日亲笔书写的一份说明。该说明写到,因房屋质量未达要求、施工队无法继续整改,拟由业主自行处理,支付*元作为整改费用。 4 本人向开发商提出延期收房违约金赔付要求时间:2011年3月。 5目前情况: ①开发商同意赔付5天的延期交房违约金。 ②本人尚未提出由开发商赔付2009年6月6日至2009年10月1日的延期交房违约金。 问:现在提出赔付延期交房违约金,是否过了诉讼时效? 若尚未超过诉讼时效,延期交房时间按多少天计算?

其他 2011-08-04 21:5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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