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离婚我能向他要青春损失费吗

其他 2018-01-09 21:41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向对方要青春损失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如果对方有重大过错,无过错方有要求赔偿的权利。   《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 离婚没有青春损失费,但你是非过错方,可以要求多分共同财产。
  • 不能,没这说法
  • 你好,在我国法律中,没有对青春损失费作说明,而现实生活中因索要青春损失费而起诉成功的也比较少见。
  • 没有这样的规律规定。
  • 无法律依据
  • 这个是不可以的,除非你们有特殊约定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太原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7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