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民 事 起 诉 状 原告:杨XX,女,X族,XXXX年X月XX日生,住址:XXXXXXXXXXXXXX,电话:1895458XXXX 被告:李X,男,X族,XXXX年X月XX日生,住址:XXXXXXXXXXXXXX,电话:188666XXXXX 工作单位:****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诉讼请求:   1.判令婚生女儿李XX由原告抚养;   2.被告每月支付小孩抚养费XXXX元; 3. 诉讼费用均摊。 事实与理由: 原告杨XX(以下简称原告)和被告李X(以下简称被告)于200X年11月28日结婚,2004年5月8日女儿李XX出生。因多年来感情不合于2011年5月3日协议离婚,女儿李XX由被告抚养。为了孩子有个相对优越的生活条件,原告自愿将鲁YW9466轿车(车型:上海大众朗逸)归被告所有(为了方便接送上一年级的孩子李XX),并协议将房产(万象城X区X号楼XXX室)归被告和女儿李XX共有。但是离婚后被告还是一如既往忙于自己的事业,很少顾及孩子的生活与学习,甚至在孩子身体状况不佳(扁桃体和腺样体肥大,耳鼻喉医生建议切除)时告诉孩子离婚的事实(原告一直恳求被告等孩子康复再告知)、孩子说“不许”(离婚),可是已是既成事实。另外被告将车子租给其所在单位深圳博康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同时兼任着司机和项目经理的被告将身体欠佳的孩子完全交给了身体同样不怎么好的孩子奶奶。即使上网搜一下关于扁桃体和腺样体肥大这类病症的应对方法(在孩子没放暑假没有时间手术时)以及日常需注意什么这样的事情也是在原告在6月24日(周五)一大早给被告打电话准备下午孩子下课后接孩子到身边时获悉孩子生病了在家没上学、原告带上电脑以及上网设备(以前原告自己带孩子时孩子身体方面有点"风吹草动"原告就会先上网搜集各方建议以及需防范于未然的注意事项)第一时间打车到孩子爷爷奶奶家,根据孩子奶奶的描述原告上网搜了一些信息,期间听孩子奶奶说孩子生病了她有带孩子去看病,可是在莱阳生活几十年的她不太听的懂医生的话!原告说这种时候可以叫上自己一起去的,老人的眼圈红了(想哭)说都这样(离婚)了还怎么叫……原告跟孩子奶奶强调说虽然离婚了但是孩子还是她的孩子,只要孩子需要她随时会出现!当天她奶奶建议这周先不接孩子过去,离开孩子后原告给孩子奶奶发了一条短信强调:只要孩子需要、随时可以找她(原告)一起的! 2011年7月18日是原、被告离婚后孩子第五次到原告身边的日期(第一次给孩子过完生日孩子想原告上车一同回爷爷奶奶家,原告告诉孩子现在妈妈不能跟她回爷爷奶奶家,孩子很忧郁但是很乖的自己上车跟她爸爸回去了

离婚 2011-11-04 17:2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烟台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