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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女婿提出离婚男方会赔偿他吗?因感情不和。

其他 2018-01-05 06:3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必要时,关键看男方有没有过错以及过错大小程度,比如重婚,外遇,家暴等等。
  •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n重婚的n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n实施家庭暴力的n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n《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二十八条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n第二十九条 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n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n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提出主张,是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所以女方当然可以提出赔偿。问题是,如果仅仅是:男方是上门女婿、提出离婚和女方无明显过错这三点,法院不会支持女方的赔偿要求的。离婚法定赔偿的情况是:(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而且要求另一方是无过错方无明显过错不意味着没有过错所以啊,即使有上面的情况,女方也不一定得到赔偿的。
  • 你好,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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