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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母娘为农村户口,在邻村购买民房一处,该村大队队长及卖方均签字同意,交付部分定金,签了买卖合同,准备办理过户,但是途中冒出可能拆迁的消息,于是卖方后悔,拒绝办理过户,要将已付的定金返还给我丈母娘。卖方的房产是继承老人留下的,老人已经去世多年,但是该房还在已经去世的老人名下,老人有若干子女,但是该房在老人去世时明确告知是留给卖方夫妻的财产,只是没有办理过户。不知道遇到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了,请问律师怎样才能最大最好的保护我们的利益,是走法律途径解决胜算大,还是私了合适,谢谢

其他 2011-08-05 22:5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能要来双倍定金是最好的结果了,第一,因争议房是已故的老人名,应先由继承人继承后你才能交易,怎么会与一个不在世的人交易,这明显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且房屋变更以登记为准,第二,因你们明知出卖方已故,仍进行交易,所以对方只返给你定金也不过分。
  • 以你提供的信息,你们得到房子的可能性不大。但还在还有补救的可能,此类案件“细节决定成败”。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出具完善的方案,这样才能最好的维护你们的利益。
  • 你好,你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
  • 如果卖方有权出售,你可以要求履行买卖合同,如果卖方没有权出售,建议双方以协商为好,需要帮助电话咨询
  • 我曾经处理过旅顺方面类似你这情况的问题,结果买卖双方都比较满意.如需要帮助,你可以与我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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