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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单位于04年干临时工,于o5年12月转正,补发工资,但单位一直没签合同,于o6年3月份签合同,现在单位却给我们从O6年12月算工龄,请问这样合法吗?

其他 2018-01-05 15:1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您好,不合法,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并且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保,以上解答希望能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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