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描述事件:我是2017年应届毕业生,入职于山西某大学(省属高校),已工作5个多月,现在想辞职,只签了三方就业协议,没有参加培训,没有签其它合同,现在学校不同意辞职,且互相推脱,还说没有辞职程序可走,目前无法拿出档案,无法签订另外的工作,学校领导说怕让我顺利离职后,会有更多的人离职。学校领导还说让我一直等着(具体流程和时间不确定,个人认为是敷衍),或者让我放弃档案。疑问:学校不同意辞职,且扣留档案是否允许?我的情况是否属于正常辞职解约?辞职过程是否会很久?具体诉讼:我想离职,且单位返还我的三方就业协议、报到证和档案,出具解约函。

其他 2018-01-07 23:1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劳动者可提前30天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申请,主动离职,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欢迎来电咨询。
    【追问】律师您好,单位是给事业编的山西省高校,如果申请仲裁,必须是在向单位提出辞职申请30天之后吗?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石家庄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